德育之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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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东职专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管理条例

发布时间:2015-9-7  浏览:(12483)

为更好的对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的管理和使用,保证社团联合会工作的顺利进行,做好学生社团工作安排及部署,特制订《丹东职专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管理条例》如下:

1、此活动室仅供社团联合会办公、开会、活动使用。

2、活动室内所有物品设备均属公共财产,由团委负责管理使用,任何个人和团体不得挪为私用。一切设施一旦损坏必须赔偿。

3、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举止文明、爱护公共设施,严禁大声喧哗、爬窗、踏椅、敲墙、随地吐痰、乱扔纸屑等行为。

4、办公室内严禁与本室使用宗旨不相符的行为。

5、活动室内要积极健康,形式力求清新脱俗。工作、开会、活动时要使用文明用语,言谈举止得体,营造一个优雅的办公环境。

6、进入该办公室的人员要尊重工作人员,服从工作人员指挥。

7、办公室工作、开会、活动时,尽量减小噪音,做到不妨碍楼内其他人员正常的学习和工作。

8、办公人员及进入办公室人员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,如有遗失,本办公室概不负责。

9、办公室秘书处负责钥匙管理,使用完毕后应把门窗关好,关灯,锁门,确保活动室财产安全。

10、秘书处人员要认真做好办公室工作记录,接受团委及社团联合会监察部监督,并定期向团委汇报。

丹东职专学校团委